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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察公告(第二巡察组)

发布日期:2023-05-19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自即日起至6月6日,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对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开展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巡察对象

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。

二、巡察内容

按照深化政治巡察、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,贯彻“发现问题、形成震慑、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”工作方针,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,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、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情况,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,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监督检查对巡视、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
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
巡察期间,巡察组设置意见信箱、电子邮箱,开通专门值班电话,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

(一)信访接待窗口:学校行政办公楼南618室。为增强保密性、有序安排信访,信访人员可通过手机18055664981预约;

(二)邮政信箱:安庆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;

(三)意见信箱: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、行政楼一楼大厅;

(四)电子信箱:xunchaban@aqnu.edu.cn;

(五)信访接待电话:座机:0556-5306662,手机:18055664981(只接收短信)。
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,截止时间为6月6日。

根据有关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,将按照分级负责、归口管理原则,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共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二巡察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5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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