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,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对音乐学院党委开展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对象
音乐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。
二、巡察内容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,紧扣“两个维护”根本任务,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,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、学校党委工作要求情况,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,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监督检查对巡视、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察期间,巡察组设置意见信箱、电子邮箱,开通专门值班电话,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
(一)信访接待窗口:学校行政办公楼南618室。为增强保密性、有序安排信访,信访人员可通过手机18055664981预约;
(二)邮政信箱:安庆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;
(三)意见信箱:音乐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、行政楼一楼大厅;
(四)电子信箱:xunchaban@aqnu.edu.cn;
(五)信访接待电话:座机:0556-5306662,手机:18055664981(只接收短信)。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,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。
根据有关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,将按照分级负责、归口管理原则,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。
中共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二巡察组
2023 年10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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